各部门、单位及申报人员:
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展开,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为了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师德师风相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二、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应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把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表现和审核推荐责任关口,不得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向学校推荐。
三、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复审复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专家,应本着对教职工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不接受、不参加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委托、招呼、宴请等。
五、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工作要求,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
六、在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反职称评审纪律行为,将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七、在职称申报、推荐及评审期间,学校将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开展专项督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职称评审工作中的各种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3559156、83559011,电子邮箱jiwei@hyit.edu.cn。
特此通知。
淮阴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