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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4年02月28日 15:54 人气: 加入收藏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淮工院〔2013〕54号

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教财〔2013〕3号)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学校教育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学校财务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面广的基础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学校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依法理财、勤俭办学的思想,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各级经济责任制。要加强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

理财的观念,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和责任到位。

二、严格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

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健全与省级部门预算相适应的校内预算机制,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要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监管,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学校一切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统一核算,集中管理,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对师资队伍、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等内涵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要优化支出,从严控制和压缩学校行政和消费性支出。大力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和运行费用支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资源,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要根据年度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准确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全面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形成财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反映学校的各项收支。

三、逐步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

要建立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与经费过程管理有机融合。要加强对中央和省级重点教育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考评,探索并建立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把绩效优劣与经费预算安排挂钩。每个

预算年度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做好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自我评价工作。认真研究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四、建立健全财务监管体系

要严格按照省高校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重点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责,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构建防止不良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实行财务信息公开。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

五、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将各类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科学合理地编制科研项目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严格按照科研项目预算与合同明确开支范围和比例,同时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用于科研仪器设备运转的维护、人才培养及其他研究发展项目的预研和启动等,但不得归项目组成员所有或长期挂账,更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科研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对项目实行

全过程监管,财务处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会计监督,审计处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

六、要进一步规范财经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建立健全以内部控制为核心,大额资金支出集体决策、常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等为重点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严格对外投资管理,学校的对外投资(包括对校办产业投资)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策,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校企关系,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不得用事业经费从事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业务。教育经费不准用于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培训等活动;不准用于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举办工作会议、研讨会等各类会议;不准用于借出差、开会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进行公款旅游;不准用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于部门、单位内部之间的相互宴请。要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经济合同的签订权限和程序,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严禁为任何组织(含校办产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按照“保障需求、科学配置,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使用、规范处置,保值增值、提高效益”的管理目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效率。要根据省有关化解债务文件要求和《江苏省省属学校化解基本建设债务责任书》中的承诺,进一步明确学

校化解债务的主体责任,调整细化化债方案,积极拓展化债资金渠道,将资产负债结构控制在合理安全的区间。

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经费使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配足、配好财会人员,重视和加强财务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学历和职称层次,全面提升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政策水平、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不断加强财会队伍专业化建设。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财会人员合法权益,关心财会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发展需求。重视学校财务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财务管理手段,实现统一核算、及时结算和实时监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共享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