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该局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高某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
对高某的查处源于一封举报信。不久前,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高某公款旅游问题的举报信。随即,调查人员找到该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班子成员了解相关情况。
“我是党支部书记,但高某很多事情都回避我,开班子会不是研究事情,而是宣布决定”“虽说我是分管财务的副所长,其实就是个摆设”……班子成员虽然没有印证高某公款旅游,但谈话疑点较多,调查人员启动初核,一边找高某谈话,一边调取该单位记账凭证。
调查发现,高某利用文保所分两批到厦门开展学习交流的机会,安排全员公款游玩鼓浪屿等景点,而高某携带多名亲属同往,游玩福州动物园等景点,对大家声称自费旅游,但产生的3.98万元费用则由公款支出。
当调查人员再次找党支部书记孙某和分管财务副所长骆某谈话询问是否知道这样做是违纪时,他们说前期人员批次、行程安排高某都定好了,只是通知他们一声,而且大家听说出去学习交流都挺高兴的,也不好说什么了。骆某还道出了财务一直由高某签字审核的实情。
“有些事情,党支部书记有不同意见我也不好强推,所以就不能让他参与过多。财务是实权,还是抓在自己手里更方便。全员参加公款旅游了,谁还能说什么……”高某在接受调查时坦言。
随着调查的深入,高某决策“一言堂”的问题也浮出水面。近3年文保所共计199.04万元的勘探工程,不经班子集体研究,不按政府采购和内部议标等要求,均由高某个人决定勘探公司。
目前,高某因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其他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针对此案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向主管单位提出强化对下属单位“一把手”管理和定期轮岗的建议,向市重点文物保护研究所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从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纪法教育学习、强化单位内控机制等方面推动建章立制,从源头上从严规范管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